• 手机网站
  • 政务微信
  • 政务微博
  • 网站地图
  • 信息分享
  • 关闭
  • 当前位置: 公共服务 > 部门服务
    承担全区下岗失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工作
    发布日期:2017-12-11 15:17   来源: 区人社局   作者:   摄影:  字体:    浏览次数:
    分享给好友阅读:
    事项名称 承担全区下岗失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工作
    设定依据

    《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》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除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业务外,还可以提供下列服务:(一)代理社会保险;(二)保管劳动者档案;(三)从事劳动事务代理;(四)免费向下岗职工、残疾人、退出现役的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提供职业介绍、职业指导、职业培训和咨询服务;(五)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
    申请条件

    男:18-60岁,女:18-55岁

    办理材料

   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(复印首页及本人页)各二份、本人1寸相片二张(注: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复印件二份)

    办理机构 高陵区就业服务局
    办理地点 高陵区鹿苑街办南新街464号就业服务大厅3号窗口
   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 (7、8月份上午9:00-12:00 下午15:00-18:00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    联系电话 029-86916898
    办理流程




    办理时限 即办
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

    不收费

    表格下载

    在线系统
    常见问题

    备注